轉知有關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」第4點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一、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,電話:(02)77365540。
二、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,電話:(02)7736554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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