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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崇林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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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相關流程及提案單,請師生踴躍運用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提升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之機會,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(以下簡稱性平會)訂有學生提案受理機制,重點說明如下:

(一)受理時間

每年受理提案2次:
  (1) 第1次收件截止日: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
  (2) 第2次收件截止日:115年9月15日(星期二)

以提案資料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為準。
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提案資料,由學校函送國教署。

(二)提案方式

學生可先向學生會或其他學生自治組織提出提案,再由學生會或自治組織向學校性平會提案。

學生個人、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,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

(三)提案主題範圍

以屬教育部權責之「全國性性別平等教育政策議題」為限。

學校性平會受理後,依權責分流處理:
  (1) 屬學校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。
  (2) 屬地方政府權責者,函送地方政府辦理。
  (3) 屬教育部權責者,函送教育部辦理。

三、相關「學生提案流程圖」及「提案單」已提供,請同學踴躍關注並善加運用;本校亦將配合於相關集會及宣導場合進行說明。

承辦單位:學務處
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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