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生符合資格者】可報名新北市114年語文競賽(資格如下說明,請在7/13前填寫表單)
【新生符合資格者】如下說明
請填此新北市114年語文競賽-新莊分區賽、新北市賽報名表單https://forms.gle/tTNBvTEzp7XLYHwi8
(務必在7/13前填寫完成)新北市114年語文競賽-新莊分區賽、新北市賽報名表單
一、【新莊區賽符合參賽資格說明】
前一年(113年)曾獲本市或其他縣市語文競賽(縣、市賽)各項第3至6名者,可增額報名。如國語演說、臺灣台語朗讀、臺灣客語情境式演說、作文、寫字、字音字形等
※新莊區賽比賽時間:9/7(日),由學校帶隊參賽~
二、【新北市賽符合參賽資格說明】
凡近3年(111、112、113年)曾獲本市或其他縣市語文競賽(縣、市賽)各項第1、2名者,得不經分區賽,直接報名參加該語言該項市賽
※新北市賽比賽時間:9/20或9/21,由學校帶隊參賽~
【請符合以上資格新生,欲參加新莊區賽或新北市賽新生, 務必於7/13前填妥以下表單 】https://forms.gle/tTNBvTEzp7XLYHwi8
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2609-5829教學組分機111
報名表單)https://forms.gle/tTNBvTEzp7XLYHwi8
★依新北市114年新莊分區語文競賽實施計畫,本計畫第九點第(七)項之競賽資格:
凡114學年度為國中一年級或高中一年級者,前1年(113年)曾獲本市或其他縣市語文競賽(縣、市賽)各項第3至6名者,可由其114學年度所屬學校以專案方式向本局增額報名該語言該項分區賽,不限組別,並不影響學校原可代表參加分區賽之名額,惟其成績不列入所屬學校團體積分。
★依新北市114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,本計畫第肆點第(七)項之競賽資格及限制:
(五)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第1名 ,或於108 年至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獲得特優者,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違者其競賽成績以0分計算。
(六)除(五)之規定外,凡近3年(111、112、113年)曾獲本市 或其他縣市 語文競賽(縣、市賽)各項第1、2名者,得不經分區賽,直接報名參加該語言該項市賽,不限組別,請各競賽單位自行上網報名,未代表競賽單位參賽之社會組請向市賽承辦學校報名,報名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;惟逕行參加114年分區賽而未獲得參加市賽資格者,不得參加本年度市賽。
※請上述欲參賽新生於7/13前填妥表單,以利學校處理報名事宜。完成此表單報名後,學校會電話通知確認。
亦可至新北市114年語文競賽網站及114年新莊分區實施計畫中查看實施計畫